文/水上人家
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解放南路人行道上。然而,20分钟内,过往行人无一敢上前搀扶,一位热心市民最后喊来七八名路人作“见证”后,才敢打电话报警。魏女士说,老人年纪在90岁左右,“不知老人是什么时候摔倒的,我发现的时候,老人躺在地上,老花眼镜和毛线帽子都掉在了一边。”魏女士说,来来往往的行人路过看见这一幕,都小心地“绕个弯儿”走过,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搀扶。(来源于网络)
遇到老人跌倒,本能的想去搀扶,但看被讹的事例多了,就不敢给自己找麻烦了。最令人矛盾的是,不知道该怎样对孩子进行教育,如果告诉孩子遇到别人有困难不能帮扶,以免被无赖,真怕孩子纯洁的心灵受到伤害;如果不提醒孩子,万一孩子做好事反遇麻烦,孩子的心灵更会受到伤害,弄不好经济上还得损失一笔,如同南京上次类似事件中的那个搀扶老太的人。我原来遇到这样的事,一定会上前去扶的,看到以前类似的粘事发生,以后再也不敢热心肠了。
从中国传统美德上讲,助人为乐是每位公民的义务,我心里是这样想的。但我若是碰到这事,却不敢上前去帮扶一下这位老人,为什么呢?因为就在去年,南京电视台的一则新闻报道说了这么一件事,也是在南京,一位老人下公交车不慎摔倒,一位小伙子上前去救她,旁边还有一位证人帮忙打电话给她的家人,后来这位小伙子又陪老人去了南京第一医院,结果怎样呢?老人及她的家人硬说是小伙子把老人弄跌倒的,并把小伙子告到了法院,法院判了小伙子赔偿20万,实在令人气愤。所以上面的报道中大家看了,帮忙者是在当场有7~8个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才上前扶起了老人,不然不敢做这件好事啊。
想必大家看了之后都会感到愤慨,对这个社会、对人性感到很失望……。学校教育我们要乐于助人的美德,我却看到了一个老太太反告帮助他的人,还有他的儿子。笔录的遗失不能让人不联想到他的问题,超级恶心的法院判决,用逻辑推理来判定。这个就是我们国家的公务员?这个就是法院的公平?这种判决书写出来会不会太好笑了?我们到底在建设什么和谐社会?难道就是让这一系列的社会丑态教育我们不要做好人,做好人就是吃亏吗?还有,网络上那么多的呼声和讨论,难道就没有有关部门能重新审视这些事情吗?
记住彭宇案中那个弱智的王法官吧!他的大名将永远钉在司法史的耻辱柱上,就是他的4.5万弱智推理几乎摧毁中华民族几千年优良传统,真的很痛心的。现在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感,好人有时候真的不敢做的。你如果去救了人,家属有可能会讹诈上你。人的信任和人自我保护意识都扭曲了,尤其是开车遇到车祸什么的,自己本来很想就救助一下的,可是不敢啊!